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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NBA下注 征收办党组关于区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社会公开稿)

时间:2026-04-13 10:12 来源:NBA下注 征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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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5年3月21日至6月20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征收办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8月12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向征收办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学习成效不明显。党组学习形式单一,连续性不强,学习内容不全面、不系统问题:一是依托学习教育,线上通过吉林发布、廉洁朝阳等平台,不定期推送中央及省市区委全会精神、纪法小课、典型案例通报等学习内容,常态化提醒绷紧作风建设之弦。同时督促党组成员自主学习吉林省干部网络培训学院课程,目前党组班子成员均已超额完成年度学习任务;二是为推动党组成员深学细悟党的创新理论、方针政策和上级重要部署,精准把握核心要义与实践要求,制定《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明确学习目标、内容和时间安排,确保学习有规可依、有序开展。建立学习台账,及时查漏补缺,提升学习质效。2025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共开展学习16次;三是根据每月上级新精神新要求新部署,结合业务工作进展及时更新学习内容,增加《长春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内容,促进理论与业务深度融合。
  2.关于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有差距。办党组及基层党组织会议上多是对文件及讲话进行简单传达,缺少深入的交流研讨,一把手未结合实际提出贯彻落实的要求问题: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组、党支部等各类会议的必学内容,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制定《NBA下注 征收办党组织学习规范》,将学习后研讨列为必备流程,通过深度研讨交流,精准把握理论核心内涵,参会人员发言针对性显著提升,切实推动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实践能力;二是办党组会学习“第一议题”后,党组书记带头研讨交流,结合近期工作明确下步推进方向,切实增强班子务实履职意识,坚决杜绝脱离实际的空泛要求。
  3.关于理论学习中心组规则执行不到位问题。2022年至2024年办党组未建立专门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记录,学习过程中,也未将交流研讨作为主要形式。2023年还存在将主题教育读书班学习内容记录在党组会议中的问题:一是明确综合科专人负责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记录整理工作,规范记载学习时间、内容要点、研讨发言等情况,确保学习轨迹可查可溯,为理论学习规范化建设提供长效保障;二是以交流研讨为载体,班子成员结合岗位职责找准理论结合点,推动理论学习从被动接收向主动思考转变,切实提升对政策文件的理解深度和认知系统性;三是严格区分各类学习教育读书班与党组会议记录台账,分类精准建档,从源头杜绝内容交叉混淆、记录模糊不清等问题。
  4.关于2022年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2024年开展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及党纪学习教育,办党组会议和基层党组织会议均未研究部署问题:一是将党的创新理论学习作为党组、党支部首要政治任务抓实落细,严格落实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层层压实学习责任,明确专人专岗统筹推进理论学习各项工作。在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中,办党组第一时间传达学习各级文件精神,拟制实施方案,健全完善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层层明确责任目标、细化实施步骤、规范具体要求,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要求全面融入教育各环节、全过程;二是建立健全学习规定,党员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明显提高,学习研讨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拓展。在学习教育过程中,围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内容,全体党员开展广泛、深入的讨论,在政策理论水平和贯彻落实党规党纪方面明显提升。
  5.关于传达精神迟缓。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的党纪学习教育中,党组6月20日才对中央部署精神进行传达问题:一是全面倒查文件传达学习延误问题,找准核心症结,责令时任科室负责人作出书面深刻检查,强化责任意识,完善文件传阅流程,推动工作从被动纠错向主动防错转变,坚决杜绝同类问题反复发生;二是由综合科专人负责接收上级文件及会议精神,按时完成分类、登记和初步解读,提出拟办意见,为主要领导批办提供清晰参考,确保上级精神传达始终高效、精准、无偏差。
  6.关于征收工作用力不足。市征收部门要求轨道交通五号线项目同志街站应于2024年3月1日前完成,文庭雅苑北侧规划路项目应于2024年5月1日前完成,但两个项目分别于当年10月22日和5月9日才签订协议,存在进度迟缓问题:一是发挥专题会作用,凝聚住建、规资等部门及律师和专家智慧,积极推动轨道交通5号线、7号线地下工程贯通,打开四年征收堵点,为全市重点项目贡献朝阳方案;按照省、市要求,站在全区高度,超常规按时限完成丰乐剧场征收拆除,保障省委一号工程顺利推进;二是优化中心班子结构,协调区规资等部门,调配1名年轻干部充实班子,提拔2名聘用制人员为主任助理,助力重点项目攻坚和跨部门协同,提升决策执行效率,为完成征收目标注入新动能。调整后,2025年8月底前,由督查部依据征收项目时限要求开展监督,每周上报项目进度,发现问题第一时间上报班子并协调解决;对重点项目实行“每日跟进、每日上报”,动态把控关键节点,形成闭环管理,保障征收项目高效有序推进;三是2025年8月底前落地周会制度,由中心负责人主持,各部负责人参会。会上各部汇报工作进展及下步计划,督促各部主动发现、及时汇报存在问题,杜绝回避推诿、被动等待等情况,切实提升中心破解难题、协调推进工作的能力。
  7.关于征收管理水平待提高。人员专业能力不强,在土地摸排、风险研判、征收实施中工作不细,存在超过法定期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问题:一是2025年9月,由法务科牵头组织各部门相关人员,还原事件过程,以发生的案例为镜鉴,通过深入剖析,达到整改、教育和制度优化的根本目的。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建立“征收补偿案件动态台账”,实时跟踪被征收人复议、诉讼情况,由专人负责更新。增设强制执行申请“双审制”,要求案件承办部门与法律顾问联合审查诉讼状态;二是2025年12月,由法务科牵头,结合“宪法日”开展为期5天的征收补偿条例、评估办法、行政强制法等专题课程。采用律师培训、案例教学、法规解读等方式提高培训的吸引力和实效性,使大家进一步提升法治意识,强化法治能力;三是文化街、轨道交通5号线等项目,邀请法律顾问参加项目推进会、个案协调会,联合提出合法合规解决方案,出具法律意见书,提前介入到决策的调研、合法性审查等阶段,提供全过程法律支持,力争在决策初期发现并排除法律风险,顺利完成项目征收;四是中心形成规范化学习机制,每月至少组织1次征收业务课程培训或业务交流会,待聘用制人员减员后,每季度组织一次业务考核,将考核结果与绩效考核直接挂钩,激励工作人员提升专业能力与工作细致度,夯实征收工作人才基础。
  8.关于信访矛盾还比较突出。湖光路南旧城改造项目中,针对实际户型和公布的规划户型不一致等问题,61户居民未选房,截止2024年10月24日,未选房人多次上访,造成不良影响问题:一是在征收项目启动前、中、后等节点,进行全覆盖的常规性排查。针对政策调整期、重要时间点等开展重点排查,对群众信息、反映问题等情况生成“风险隐患排查台账”,进一步为决策提供数据支持。现已完成5号线、湖光路南、工程学院等项目排查,确保风险隐患排查管理精细化、智能化,力争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保障征收工作和谐有序开展;二是对年度信访重点、难点问题,成立多部门责任人的联合包案工作机制,实行“一个案件、一个部门、一名责任人、一抓到底”的“四个一”工作模式。如对湖光路南回迁项目20名重点人员采取联合包案机制,而非“一刀切”处理方式,建立电子台账,明确人员信息、诉求、备注解决情况,确保高效化解;三是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的吉林省接诉即办智能管理平台回复小组,传压力、教方法、解难题,年度共受理办结650件,把满意率从60%提升至98%。2025年10月,法务科牵头针对湖光路南回迁群访事件近期情况,对信访稳控小组进行培训,提高信访稳控小组解决问题和矛盾化解能力,进一步配合街道形成稳控合力,减少群众上访的频次和对立情绪。主动采取诉讼或其他法律手段解决问题,防止类似事件发生。
  9.关于应急处置责任落得不实。拟定的征收工作应急预案处置内容不全面,方法不具体,实操性不强,未结合应急预案组织过演练问题:一是中心于2025年9月底前制定《NBA下注 房屋征收经办中心房屋拆除执行应急预案》,全面梳理征收工作各环节潜在风险,针对不同的突发情况,制定明确、具体的操作步骤,明确每个步骤的责任主体和操作流程,并制定《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落实相关内容;二是中心于2025年9月底前组建“征收机动队”,开展常态化、专业化训练,确保机动队随时参与各项紧急任务。制定《强制执行演习方案》,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专项演习,并于每次强制执行任务开展前组织进行1次模拟演练。
  10.关于重视程度不够。2022、2023年办党组在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时,未深入分析查找存在的问题并制定相应的措施,部署的工作不具体,缺少载体和抓手。2024年仅开展了一次意识形态方面的学习问题:一是完成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调整优化,以党组书记为核心,班子成员分工协作,覆盖各科室及经办中心主要负责人,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层级协同推进的工作局面,既确保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方向统一、部署连贯,又切实提升统筹工作效率,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意识形态工作格局;二是严格落实“年初部署、年中总结、年终复盘”的闭环工作机制,强化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研究的深度和实效。年初召开专题部署会,结合上级政策要求和单位实际,谋划年度工作方向;6月召开半年总结会,精准梳理存在的问题与薄弱环节,科学部署下半年工作重点,调整优化工作策略;年末召开专题总结会,全面复盘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系统总结成效亮点,对照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核查、补齐短板,确保意识形态工作持续稳步提升;三是紧密结合最新政策要求、党中央及各级意识形态工作会议精神,优化意识形态学习。2025年5月开展“意识形态专题学习月”活动,确保学习时间充足、覆盖全面。
  11.关于纳入述职述责不够。2022年至2024年班子成员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述职述责内容,党组书记也未对班子及成员述职述责报告审核把关问题:一是2025年度班子述职报告、班子成员个人述职述责报告中,明确意识形态工作为班子及成员述职述责的必述内容,确保述职不漏项;二是完善报告审核机制。党组书记对班子及成员的述职述责报告逐份审核,重点检查意识形态工作内容是否符合要求、表述是否准确。
  二、关于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视程度不够。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上多是传达学习文件,未紧密结合征收工作实际深入查找廉政风险点,并制定可行的防范措施问题:一是以征收工作核心环节为重点,由综合科统筹各科室、中心,围绕评估委托与实施、补偿资金发放、回迁安置等关键岗位,开展全流程廉政风险拉网排查,已梳理排查11个方面梳理风险点21个;二是针对排查出的风险,制定防范措施,明确责任人,形成“风险点+措施+责任人”的任务清单,明确每项措施的监督时限和责任主体,实行清单化管理,防止出现风险隐患;三是结合学习教育,通过观看《警醒2025》《歧途》等影片,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典型案例等方式,直观展现廉政风险失控的严重后果,推动风险意识入脑入心,筑牢廉洁自律思想防线。引导党员干部深刻吸取教训,增强风险防范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2.关于“一岗双责”责任落实不到位。班子成员在廉政谈话中谈工作多,谈思想少,谈要求多,思想教育少,存在针对性不强、压力传导不到位现象问题:一是在中秋、十一双节前夕,党组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中层干部开展廉政谈话,既听取干部近期工作情况,又深入了解干部思想动态,对干部廉洁自律情况提出具体要求,未出现违规违纪行为,谈话达到预期目的;二是立足廉政谈话常态化、制度化建设,针对节前易发多发的作风问题、干部晋升任职后的岗位廉政风险等不同情形分类施策,同时在个别谈话内容中融入具体事例,切实做到警钟长鸣;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在干部提拔任用、重要节日节点等关键时点,精准开展廉政谈话,同步建立完善谈话台账,及时查补工作短板,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3.关于日常监督管理不到位。2023年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的违纪问题发生后,党组会未针对该违纪问题进行通报,吸取教训,举一反三,警示教育作用震慑不强问题:一是党组会、党总支部党员大会、二支部党员大会分别通报李岩同志、朱乃权同志处分决定,经办中心通报石玉磊同志的处分决定;二是针对上述案件开展专题剖析,举一反三,形成整改报告,由各责任部门贯彻落实;三是党员大会围绕通报案例深挖违纪根源,组织全员讨论,推动违纪问题从事后处置向事前预防转变,筑牢制度与思想双重防线,全体党员作风建设显著增强;四是根据区纪委监委提出的纪检监察建议,制定《NBA下注 征收办关于对区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建议的整改方案》,并按照方案贯彻落实。
  4.关于方案制定流于形式。2022年、2023年分别制定的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工作方案中,只是针对主要领导调整将姓名进行了替换,其内容完全一样,方案也未经党组会研究通过,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不够彻底问题:一是围绕学习教育、巡察整改等工作,按照工作职责及班子成员责任分工,成立相关领导小组统筹开展各项活动。制定《NBA下注 征收办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实施方案》《中共NBA下注 征收办党组关于区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切实压实各级责任,提升方案的针对性和操作性;二是严格贯彻落实制定方案党组会审议程序,确保各项工作始终在规范框架内有序高效开展;三是及时更新人员。一是调整意识形态领导小组成员,二是根据经办中心负责人调动情况,更新“巡察整改方案”领导小组成员,未发生沿用旧方案的官僚主义问题。下一步将根据各级指示要求和即将开展的各项活动,由职责部门制定相关方案并及时跟进更新。
  5.关于为基层减负不彻底。2024年,征收办四个内设科室中,借用下属事业单位征收员20余名,存在占用基层人员的情况问题:一是调配人员充实征收力量。在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主动协调区委组织部、编办、人社等部门,从区规资、公安、执法等单位选调3名人员;同时按照编制管理规定和用人程序,公开招聘1名事业编制人员,补齐岗位缺口,有效解决核心业务岗位人员不足问题;二是已陆续清退2024年各科室借调聘用制人员,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由经办中心统一组织“理论+业务”等多方位综合性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评定等次,进行裁员增效;三是为强化聘用制人员业务能力,摆脱“单一岗位依赖”,通过建立轮岗培训机制,使聘用制人员经历多岗位实践历练,业务能力实现从“专”到“全”的突破,以适应新时代征收工作专业性强、政策性强、群众性强等特点,助力聘用制人员拓宽职业视野、夯实业务基础,有效激发团队活力。
  6.关于党员学习态度不端正。个别党员对理论学习不重视,学习笔记非本人手写,而是利用智能书写机器人誊写打印问题:一是对非本人手写笔记党员本人进行严肃批评教育,责令作出检讨并立即改正,所在支部召开支委会进行通报批评,并警示所有党员干部引以为戒,自觉落实各项学习与工作要求;二是制定《NBA下注 征收办党组织学习规范》,进一步提高全体党员思想认识,切实发挥理论学习武装头脑、指导实践的作用,保障学习过程真实可溯、学习成效入脑入心,杜绝学习流于形式、笔记代写等不良现象;三是由综合科负责,采取“日常抽查+定期检查”的方式,对全体党员笔记进行督导检查,检查后盖章并提出相关意见建议。截至目前未发现代写笔记情况。
  7.关于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将公务用车用于扶贫、处理违章、送机接站等非公务活动,2023年,征收办工作人员在已享受交通补贴的情况下,在差旅费报销时仍领取交通补贴。有的行驶里程记录与实际不符,如从区政府到永春记录行驶里程达91公里问题:一是完善《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定》,清晰界定公务用车的使用场景,明确个人事务等非公务活动不得使用公务用车。严格审批流程,建立“一事一申请、一车一审批”制度,经部门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车辆;二是综合科设立专职车辆管理员,负责公务用车台账管理、使用审批等工作,监督车辆使用时间、地点、里程等情况,确保用车规范;三是财审科已强化差旅费报销审核流程,把报销人员日常交通补贴领取记录与差旅费报销申请逐笔精准比对,对符合核减条件的人员,均按规定核减差旅费中的交通补贴部分,2025年11月前已完成对历史报销记录的回溯核查,无违规重复领取情况;2025年9月建立差旅费报销审核台账,详细记录每笔报销的审核时间、审核人员、核减金额等信息,台账动态更新,可随时备查。截至目前无差旅费报销人员。
  8.关于自行设立机构发放津贴。在征收工作中成立监督部、综合部、项目工作部、拆除工作部等机构,并设置部长、副部长等岗位,为其发放岗位津贴问题:一是为进一步打造作风过硬的征收队伍,适应形势发展需要,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经办党组研究决定,中心设立综合部、督查部、第一至第五项目部、土储办公室和便民服务站,对聘用制人员进行岗位优化,提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达到人尽其才岗位顺畅的目的;二是为进一步激发工作积极性,按照征收工作实际及相关规范要求,保障工作高效有序开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关于对表现突出人员给予奖励的相关精神,经中心专题研究决定,对项目推进中贡献突出、表现优异的工作人员发放项目保障贡献奖奖金,奖金发放将严格按照财政资金使用及单位经费管理相关规定流程请领发放,全程确保依规合规,程序完备。
  9.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2022年至2024年通过提取现金的方式,为所属经办中心食堂支付餐费、误餐人员发放误餐补助,未取得原始凭证问题:一是由财审科牵头、经办中心配合,已完成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现金支付明细梳理,逐笔登记支付日期、金额、经手人等信息,统计出食堂餐费及误餐补助总金额,形成明细台账;已核实现金提取及记账凭证,注明无原始凭证情况,自查报告经经办中心负责人签字后汇总归档;二是已停止现金支付,食堂餐费统一通过银行转账至供应商账户,误餐补助通过工资代发账户发放,2025年9月15日后无现金支付相关费用记录;财审科审核时严格查验原始凭证,无合法凭证或凭证不全的均不予报销,同时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范现金提取及使用;三是修订完成《单位经费支出管理办法》,明确餐费、误餐补助等支出的审批流程、支付方式及凭证要求;对自查不彻底、补证不及时的相关科室负责人进行约谈,强化责任追究;四是成立以负责纪检人员为组长、财审科和综合科科长为副组长的内部监督小组,定期对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重点关注现金使用、原始凭证归档等情况,对违规行为严肃追责;公示举报电话和邮箱,鼓励职工对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进行举报,形成全员参与的监督氛围。
  10.关于经办中心食堂账目不合规。2022年至2024年经办中心食堂在物资采购中未取得正规的原始凭证,且无经手人签字,餐费未纳入单位账目管理问题:一是对能联系到供应商的采购项目,2025年9月15日前已补开正规发票;无法补开的,已收集供应商身份证明、采购清单、付款凭证及情况说明,经签字确认后作为替代凭证归档;无记录的采购支出,已由经手人与财审科核实真实性,形成《无记录支出核实说明》并附佐证材料,按“先审批、后入账”原则补办手续;二是9月前已完成所有采购单、验收单、支出凭证的签字补全工作,对离职责任人的缺失签字,由现任负责人核实注明情况并签字,明确责任承接关系。经办中心食堂餐费已全部纳入单位账目统一管理,实现财务核算全覆盖。
  11.关于违规签订租赁合同。2022年1月至2025年1月在租赁长春市润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车辆时,未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的法律法规执行,未通过政采云平台进行采购,且租赁合同均为一年一签问题:一是由综合科负责,组织后勤部全体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吃透政策核心要求、清晰界定操作边界,依法采购的专业素养与实操能力显著提升。2026通过政采云平台综合对比,选定三家进行询价,采购租赁2026年一季度公车,确保采购全过程公开透明、全程可溯,筑牢合规采购的制度防线;二是健全《NBA下注 房屋征收工作管理办公室合同管理制度》,确保合同订立、履行、变更、终止等各环节规范有序、权责明晰,有效防范合同法律风险,保障合法合规签约履约,杜绝合同纠纷隐患,切实提升合同管理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为各项工作平稳开展筑牢制度防线。2026年车辆租赁合同已由原一年一签整改为短期季度合同。
  12.关于履行询价程序不严谨。2024年,在对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NBA下注 段)项目拆除工程询价中,4家拆除机构只有2家公司进行了报价,另外2家放弃,不符合询价的相关规定问题:一是2025年9月,由征收科牵头组织相关人员集中学习《NBA下注 房屋征收工作管理办公室政府采购暂行办法》并严格落实。重点围绕采购计划制定、采购活动管理、询价采购流程等内容开展培训,进一步明确“询价准备阶段由需求部门(询价小组)提交确定采购项目清单并提交预选定供应商公司(三家以上)”的相关规定,切实增强规范意识,确保后续询价及招标工作严格依规开展;二是已严格按照询价采购流程要求,就长春工程学院湖西校区危旧房改造项目合并地块所涉及的设计、造价工作组织市场询价,按规定预选定三家及以上供应商,确保程序合法合规,程序细致严谨。
  三、关于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民主生活会相互批评表面化。2022年度、2023年度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相互批评指出的问题针对性不强,“红脸出汗”效果不明显问题:一是已围绕班子成员岗位职责及巡察整改工作,通过一对一谈心谈话、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全面梳理班子及成员在履职尽责、整改推进等方面具体问题,并收集整改意见建议,为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奠定基础;二是严格落实批评发言要求,杜绝老好人式表述,所有批评意见紧扣巡察整改分管业务和具体事项,达到红脸出汗效果;三是党组书记率先自我批评、带头提出针对性批评意见,引导班子成员真点问题、点真问题,营造良好批评氛围;四是2025年10月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围绕巡察反馈“四方面”问题深刻剖析、充分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形成6条整改意见建议,为扎实推进后续整改工作打牢基础。下一步,结合巡察问题及整改情况,以更严实的作风组织召开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确保班子成员相互批评直指具体问题,使“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推进党内政治生活严起来、实起来。
  2.关于组织生活会流于形式。2023年度,区征收办第一党支部组织生活会记录不全,未能体现全体党员对照检查和相互批评的内容;还存在两名党员发言提纲雷同问题:一是聚焦党务工作需求,构建“理论+业务+实践”学习体系。理论层面重点解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章党规等核心内容;业务层面涵盖“三会一课”规范、组织生活会召开程序等;实践层面开展组织生活会流程模拟演练,进一步提升各基层党支部书记业务能力;二是将提高党员重视程度作为会前核心任务,党支部提前发布会议通知,明确主题和要求。通过会前的充分准备,让党员清晰掌握会议核心、自身短板及整改方向,避免会议偏离重点,让批评与自我批评直击要害、不走过场;三是进一步规范会议流程,避免在思想上避重就轻、泛泛而谈等形式化表述,让批评有实质内容;四是健全会后监督闭环。安排专人在会后15个工作日内形成会议记录,详细记录全体党员对照检查和相互批评内容,经党支部书记审核后存档;五是对两名党员发言提纲雷同问题进行倒查,系因整理材料时电脑频闪、死机故障,使一名党员发言提纲未保存被系统还原,导致该两名党员发言提纲雷同。已由第一党支部书记对经办人员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吸取教训,今后严格做好材料核对校验,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3.关于民主生活会整改清单措施和时限未落实。2022年度,针对班子和成员个人查摆出的问题,没有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和时限问题:一是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中,根据巡察反馈问题,制定巡察整改方案及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方向、具体举措和责任领导及科室,推动巡察整改的贯彻落实;二是根据巡察整改方案,制定《整改任务分解和责任分工台账》,压实整改责任链条。对梳理出的所有整改问题逐一设定明确的整改时限,避免时限模糊或无限期拖延。在整改清单中明确每个问题的牵头领导、责任人员,形成“问题有人管、措施有人抓、时限有人盯”的整改闭环。
  4.关于党支部换届不合规。2024年4月第一党支部换届选举中,应到14人、实到11人,实到党员人数未达到应到党员人数的4/5问题:一是2025年9月党总支部补选委员过程中,应到24人,实到21人,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总人数五分之四;2025年9月二支部补选委员过程中,应到10人,实到9人,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总人数五分之四。两次会议补选委员均由支部委员会研究制定选举办法后,组织召开党员大会投票选举,选举时参会人数符合规定,会议有效;二是组织第一、第二党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开展专门培训,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相关规定,提升各级支部党务工作者能力水平,杜绝发生此类问题。
  5.关于“三会一课”记录不规范。2022年两个支部活动记录、支部党员大会部分内容雷同;2023年党总支和支委会在确定党员发展对象时,将会议内容记录在支部党员大会上问题:一是各级基层党支部指定专人负责“三会一课”等会议记录,确保各项会议分类记录,内容全面真实、重点突出;二是每次会议后由党支部书记对记录逐份审核,重点核查内容雷同、会议类型混淆等问题,发现问题当场指出并督促立即整改,目前会议记录分类清晰,未再出现同类问题;三是由各级党支部书记负责,组织记录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分类讲解“三会一课”记录内容、组织生活会记录要素等,提升记录人员党务工作专业性,确保记录内容准确无误。
  6.关于党费收缴标准执行不严格。2023年度党费收缴工作中,未严格按照收缴标准计算,普遍存在缴费基数核算偏低的情况问题:一是由综合科组织党费收缴人员学习党章及党费收缴管理规定,按照上级要求明确交纳党费基数为:在职党员党费由统发工资的实发工资减去采暖费、独生子女费和特殊行业津贴之差为计算基数,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党费由基本离退休费或基本养老金为计算基数,不包含津贴补贴;二是对2025年党费收缴进行复核,未发现因项目认定错误、遗漏导致的基数偏差,确保每人基数准确无误;三是每季度对党费收缴情况进行公示,增强了党费管理的透明度,保障党员对缴费明细的知情权、监督权。
  7.关于干部考察工作质量不高。2023年1月机关党总支专职副书记考察材料与2023年4月房屋征收经办中心副主任考察材料高度雷同,主要特点描述简单相似,干部画像不精准问题:一是2025年10月,在征收科科长晋升一级主任科员过程中,通过聚焦岗位实绩与特质打造差异化考察材料,杜绝模板化表述,大幅提升考察工作的真实性、针对性和有效性,为科学选人用人筑牢基础;二是通过谈话推荐、会议推荐、民主测评及谈话了解等方式,考察晋升干部,谈话范围包括党组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及所在科室人员,同时征求派驻组意见建议,查询晋升干部廉政及信访举报情况,为科学选人用人提供坚实支撑;三是考察完毕后由考察组成员对干部考察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上报组织部备案。
  8.关于干部选任工作不严谨。2023年1月,机关党总支专职副书记选拔任用批次,任职文件与党组会议纪要中体现拟任职对象不一致问题:一是按照红头文件发文程序,任职文件印发前,由具体工作人员拟稿后,分管人事科长进行核查,确认无误后报分管领导初审,最后由党组书记终审,确保任职文件各项精准无误;二是明确专人负责选人用人相关工作,包括方案起草、材料收集、会议程序、材料上报等内容,完毕后由分管人事科长审核把关,确保各关键环节“双人复核”。
  9.关于履行试用期转正程序不够规范。2022年11月,李某任征收科科长批次;2023年1月,王某任机关党总支专职副书记批次;2023年3月,王某任房屋征收经办中心主任批次,试用期转正测评票均缺少具体划票时间问题:一是由综合科负责,组织分管干部及具体工作人员学习人员晋升、转正等各程序流程,明确各环节记录标准,避免疏漏;二是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实行“经办人自审+人事干部复审”的材料审核机制。对照相关要求,对测评票时间、考察报告落款时间等核心要素进行逐页核查,确保干部考察材料要素齐全、精准无误。
  四、关于聚焦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整改主体责任压得不实。针对历次巡视巡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落实情况,2022年2月形成的报告,党组会未研究讨论问题:一是巡视巡察反馈后,经党组会讨论,于15个工作日内上报巡察整改方案(征求意见稿),至巡视巡察组、区纪委监委联系室、区委组织部进行审核,并按审核要求进行修改完善,完善后下发正式方案,上报区委组织部、巡察办备案;二是全面梳理整改完成情况并形成整改报告,按要求报送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巡察办;选人用人、意识形态工作专项检查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已一并规范报送,整改全流程闭环落实。
  2.关于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针对巡察反馈提出的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防范化解廉政风险、履行职能职责等方面的问题,制定的措施未执行到位问题:一是根据整改方案制定《整改任务分解和责任分工台账》,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员、完成时限,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到实处;二是成立整改领导小组,开展整改专项督查,由综合科牵头,对照整改清单核查整改佐证材料等,整改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中;三是2026年1月,由综合科牵头组织一次全面复查,重点检查已执行措施的持续性和有效性,防止问题反弹。加强整改业务培训,组织责任科室人员学习整改要求、执行标准和验收规范,提升落实能力,持续拧紧责任链条,确保整改措施真正转化为工作实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13578740031。
 
 
中共NBA下注 征收办党组
2026年3月31日